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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项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4日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弥勒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红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红金罚决字〔2024〕10号)、(红金罚决字〔2024〕11号),对弥勒沪农商村镇银行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中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违规行为予以罚款25万元,同时对相关人员予以警告。

  发现问题后,弥勒沪农商村镇银行高度重视,已及时制定并推进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本行各项经营工作正常开展。

  弥勒沪农商村镇银行将强化风险管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守合规底线,推动业务经营健康发展。

  弥勒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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