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严格贯彻落实《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要求,积极响应《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倡议书》,切实降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持续提升支付服务质效,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我行拟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实施优惠减免,涵盖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结算、电子银行等服务项目,优惠措施于2021年9月30日零时生效。
一、银行账户服务
1、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部单位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
2、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立的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
二、人民币结算
1、取消收取全部客户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
2、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公跨行转账汇款暂不收费。
3、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公本行转账汇款暂不收费。
4、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单位结算账户通存通兑汇款暂不收费。
三、电子银行
1、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企业网银(含网银和手机渠道)年服务费暂不收费。
2、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安全认证工具工本费暂不收费。
上述降费措施,除票据业务降费为长期外,其余降费措施优惠期限为3年。具体优惠项目、优惠折扣详见我行9月30日对外公示的《弥勒沪农商村镇银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如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敬请垂询网点工作人员,或致电0873-628312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弥勒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