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弥勒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红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红金罚决字〔2024〕10号)、(红金罚决字〔2024〕11号),对弥勒沪农商村镇银行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中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违规行为予以罚款25万元,同时对相关人员予以警告。
发现问题后,弥勒沪农商村镇银行高度重视,已及时制定并推进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本行各项经营工作正常开展。
弥勒沪农商村镇银行将强化风险管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守合规底线,推动业务经营健康发展。
弥勒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