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弥勒市召开迎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督察工作动员会。市委书记钊辉,市委副书记、市长包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小松,副市长邓海江等出席会议。
钊辉强调,按照中央统一安排部署,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我省,从2016年7月15日至8月15日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全力抓好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
钊辉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配合做好督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敢于担当的精神接受“督查体检”,正视问题、立行立改,在新起点上开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二是要落细落小,查缺补漏,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方法到位、整改到位。要落细落小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自纠,虚心听取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指导,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取得成效;要实事求是抓整改,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内容,对2013年来所开展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要查缺补漏抓整改,开展台账、资料“回头查”工作,及时完善综合汇报材料,查缺补漏文档、台帐等痕迹资料并分门别类规范成册。三是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切实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生态文明建设长足发展。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主动作为,补齐短板,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参与,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保护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弥勒,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包旭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钊辉书记讲话精神,从认识要到位、问题要梳理、整改要及时、领导要有力等方面着手,抓实抓好全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邓海江传达了省、州动员会议精神,并安排布置了全市环境保护问题认领清单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