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2017年5月22日启动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以来,按照“上年签约、次年服务”要求,结合实际,广范围、多形式向群众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知识,狠抓服务质量提升,着力提高签约群众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积极探索建立以公卫医生、社区护士共同参与,乡村医生为协助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模式,对一般签约人群采取电话随访履约服务;对卧床病人、行动不便的特殊签约人群采取入户履约服务;对老年人、残疾人、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采取结合公共卫生工作进行随访履约服务。抓实抓好签约群众预约就诊、预约转诊、分级诊疗等服务,精准帮助患病群众制定诊疗方案,严格认真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群众 “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服务制度,指导签约群众做好人居环境改造,确保群众少生病、不得病,让签约群众真正享受方便、安全、有效的家庭医生服务。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10506名群众与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率38%,实现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签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