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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绍忠率督察组到我市督察河长制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7-12-11来源:弥勒报作者:文:周陨轶 图:潘怡蒙浏览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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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率督察组到我市督察河长制实施情况。市委副书记、市长梁凌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勇、副主任姜跃,副市长邱云春陪同督察并参加汇报会。

普绍忠一行先后深入到朋普镇齐格村、洗洒水库及甸溪河治理工程,实地察看了我市全面推行和完善河长制工作方案、河长制任务推行、实行“一河(湖、库、渠)一策”推行情况、河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等。

在听取了梁凌云对我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情况的专题汇报后,州督察组对我市河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我市在推进河长制的工作过程中,思路清晰,重点突出,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出台工作方案等措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普绍忠就下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认识全面推进河长制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党委的决策上来,深入学习领会实行河长制部署的要求和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推行河长制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及河长制体系、技术支撑体系、考核体系;二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加强河长制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好责任落实。三要突出重点抓落实,确保河湖库渠管理保障取得新成效,要坚持目标导向,督查导向,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库渠沿岸的生态保护、水污染的防护;四要建立齐抓共管机制。各级河长要压实责任、履职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履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要求推进河长制有关工作;五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治水护水中来,确保河长制有效实施。

汇报会上,马勇就河道治理工作作了补充发言。市政府办、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弥阳镇、竹园镇、西三镇主要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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