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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民族委员会调研组到我市调研

发布时间:2015-03-30来源:弥勒报作者:秋玲浏览字体:[      ]

3月19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孔祥庚率调研组到我市调研。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副主任姜仁斌,市委书记钊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耀、副主任郭连超,副市长邓海江等陪同调研或参加情况汇报会。

孔祥庚一行先后到湖泉生态园、金秋旅游小镇、红河水乡和洗洒水库等地就各个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管理工作和水资源保护进行实地调研。

钊辉汇报了湖泉生态园及红河水乡基本情况。钊辉指出,自湖泉生态园和红河水乡建成向公众开放以来,有效地改善了弥勒城市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使弥勒成为集景观、旅游、休闲、度假为一体的休闲度假胜地,在促进弥勒经济发展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伴随着湖泉生态园景区的不断发展,保护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日趋严峻,出台和制定《湖泉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势在必行。

通过调研,孔祥庚对我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特别是以湖泉生态园和红河水乡为主的旅游综合项目的建设实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旅游产业发展给予高度评价。孔祥庚希望我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认识,充分认识制定《湖泉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的重要性;充分认识起草、制定立法草案是对深化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在立法过程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人大主导立法作用,积极向省、州人大请示汇报,争取两级人大支持。通过立法,实现对湖泉生态园和红河水乡水体、地质地貌、动植物资源等的科学保护,维护其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进而促进弥勒旅游产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普绍忠要求我市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立法所需要支撑的数据情况;明确制定条例的目的、主要内容、解决的问题等;加强对条例制定工作的引导,人大发挥主导作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落实。通过立法,使该单行条例“立得住、行的通、真管用”,并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使湖泉生态园和红河水乡景区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管理顺畅。

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弥阳镇、市旅发委、弥勒商会投资有限公司等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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