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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弥勒市消费复苏态势稳步回升

发布时间:2021-02-01来源:弥勒市人民政府网浏览字体:[      ]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弥勒市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稳定经济运行的各项措施,及时出台弥勒市稳定经济运行16条措施,市场销售逐季回暖,经济社会秩序得到全面恢复。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市场销售逐季回暖,消费复苏态势稳步回升

  2020年,弥勒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4.07亿元,同比增长0.4%,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9%)4.3个百分点,高于全州平均水平(-0.2%)0.6个百分点,与屏边县、石屏县、元阳县、绿春县并列全州第三位。

  2020年一季度,消费品市场受疫情冲击严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大幅下降14.3%。随着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好转以及各项政策措施持续显效,居民消费需求稳步释放,二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实现由负转正。三季度增速持续回升,四季度实现同比增长10.1%,呈现出稳步回升的态势。

  (二)城乡市场逐季复苏,乡村市场恢复快于城镇

  按经营场所分,2020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0.4%,增速比前三季度加快2.7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0.4%,增速比前三季度加快4.5个百分点。城镇、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均连续三个季度同比正增长,乡村市场恢复快于城镇。

  (三)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明显恢复

  按消费类型分,2020年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0.7%,增速比前三季度加快2.6个百分点;餐饮收入同比下降0.9%,降幅比前三季度收窄7个百分点。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明显恢复,2020年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客房收入降幅比一季度收窄38.4个百分点,餐饮业企业餐费收入降幅比一季度收窄48.4个百分点。

  (四)基本生活类消费需求持续增长

  2020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零售额同比增长7.7%,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额持续增长。其中,粮油、食品类增长7.7%,烟酒类增长2.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5.3%。

  (五)升级类商品势头向好,汽车销售市场明显回暖

  2020年限额以上单位书报杂志类、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家具类、通讯器材类等升级类商品零售额降幅分别比一季度收窄7、26.9、1.7、13.5、33、0.8个百分点。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3.2%,降幅比一季度收窄29.8个百分点,汽车销售市场的明显回暖对消费市场稳定复苏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二、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限额以上单位占比低、发展后劲不足

  2020年,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7.01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仅为6.7%。限额以上单位占社会消费品市场的比重低,对消费品市场的拉动不足,而限额以下单位规模小,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支撑作用有限。

  (二)缺乏大型商贸企业的拉动

  限额以上的商贸企业大多数规模偏小,经营能力较弱,对社零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明显,而几家大型的商贸企业又因在库时间较长,增长乏力。

  (三)零售业态单一,网络销售企业数量少

  近年来,以网络购物为代表的新型零售业态具有巨大的潜力,而限额以上的商贸企业大多保持传统的零售方式,受网络分流影响,客流减少、销售下滑、增速放缓。

  三、促进消费品市场运行的建议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给消费品市场带来了严重冲击,但经过努力,消费品市场经受住了严峻考验,有望恢复常态化增长。

  (一)巩固提升限额以上企业

  加强市级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注重巩固提升限额以上企业,完善鼓励和扶持企业发展的实效措施,鼓励现有限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做大做强,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消费市场体系,促进其稳定发展。

  (二)加大培育力度,提高企业竞争力

  对纳规企业的质量严格把握,瞄准规模大、运营质量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重点联系,悉心指导,促进其尽快成长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不断提升全市贸易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加强政策引导,推进传统业态转型升级

  受新兴业态冲击,传统业态增长相对乏力,积极引导限上单位特别是中型、大型单位转变经营思路、调整经营策略、拓展商品经营范围、提升购物体验,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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