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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三降”助力中小食品加工企业入园发展

发布时间:2020-04-29来源: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者: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浏览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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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弥勒市按照省州打好“绿色食品牌”及加快建设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的要求,落实土地、标准厂房、财税、产业、收费等政策措施,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吸引、助力中小食品加工企业入园健康发展。截至2020年3月,绿色食品加工园入园企业21家,协议总投资28.29亿元;已投产企业11家,在建6家,开展前期工作4家。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落实食品加工园招商引资土地优惠政策,累计降低2家独立选址企业土地款811.03万元,其中已拨付487.6万元。

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一是下限收取项目费用。对入园投资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除国家省州有明确规定和弥勒市有特殊规定的,均按最低下限收取;适当给予企业用气费用补助,园区合用天然气低于成本价100元/蒸吨供给企业的基础上,对云牧乳业、弥勒市巧八斗食品有限公司、云南红河谷食品有限公司分别补助一定的用气费用,切实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二是减免厂房租用租金。入驻标准厂房企业均享受前三年免厂房租金的政策,目前,入驻标准厂房企业有11家,租用面积约为45800平方米,三年预计减免租金1978.56万元。

降低企业支出成本。一是实施产业扶持,对12家入园的中小食品企业进行搬迁、装修、设备采购、场地平整等产业扶持,累计拨付产业扶持资金1545.78万元。二是实施财税扶持,对新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园区实施税收“三免两减半”政策,对市级留成部分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行前三年免缴,第四、第五年减半的政策,用于扶持企业发展;三是实施项目扶持,牢牢把握省级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出击、跟踪服务,协助云南俊港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弥勒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争取省级新型工业化专项扶持资金1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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