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弥勒市把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工程、推进乡村振兴的发展工程、改善民生福祉的民心工程来抓,“四个三”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落实“三个强化”,推动高效整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相关部门及乡镇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印发《弥勒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弥勒市美丽乡村创建实施方案》等,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措施。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8亿元,充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资金,确保有限财力用到刀刃上。同时争取4.86亿元农发行贷款资金和2.95亿元省级专债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三是强化督查问效。建立市级领导挂钩督导制度,有机结合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单位监督,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督导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督查、暗访、“红黑榜”等方式倒逼乡镇、村组责任落实。2021年以来累计开展督查检查50余次、“红黑榜”17期。
推进“三项行动”,全面综合整治。一是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制定《弥勒市村庄清洁行动20条》《弥勒市村庄清洁倡议书》,开展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共发动1.17万人次参与村庄清洁行动,投入经费61万元,清理各类垃圾0.94万吨、残垣断壁95处、村内水塘118个、沟渠249公里。二是大力开展村庄乱象整治行动。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专项整治行动等,集聚团委、妇联、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大力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现象,以多种形式发动农村群众整治人居环境。三是深入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开展送苗下乡、义务植树等活动,发动群众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绿化三年攻坚行动,以栽植果蔬、花木等方式开展庭院绿化,在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全市村庄林木绿化覆盖率达30.16%。
聚焦“三项治理”,重点攻坚整治。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及粪污治理。通过严把分类指导关、技术模式关、产品质量关、施工质量关、群众发动关、工作组织关、竣工验收关等,全民动员、全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累计建成农村卫生公厕433座,行政村覆盖率100%,自然村公厕覆盖率稳步提升;累计建成卫生户厕92382座,覆盖率达82%,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二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行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投资1.26亿元建设垃圾中转站13座,建成9座,在建4座;行政村垃圾收运设施投放率达100%,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90.91%,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68%。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商业运行模式,启动城区、西一、西三、东风农场、新哨、竹园、朋普、虹溪8个片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工作,其余5个乡镇计划10月底前启动。三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资1.67亿元建设11个乡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配套,建成7座,在建4座,完成污水管网配套26.5公里,占总工程量的53%。因地制宜推广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021年,建成金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0套,今年计划新建74套;建成无动力厌氧设施、大三格化粪池、氧化塘等污水处理设施21个,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6.76%。
发挥“三个作用”,实现共建共治。一是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持续激发内生动力。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党员干部、村民理事会、乡贤、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网络、电视、微信、报刊、标语和宣传横幅等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90余场次,覆盖9.8万人次,形成“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幸福家园”的浓厚氛围。二是发挥村组自治作用,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制定《弥勒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工作方案》,指导1170个自然村将人居环境工作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的责任和义务。制定保洁制度、垃圾收费制度,划定门前四包责任,建立保洁队伍,落实日常保洁责任。全市共配备村庄保洁员1738名,覆盖率100%。三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推进全域整治。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工作思路,要求各乡镇每年至少建成1-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目前,以生态旅游、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为建设主题的36个示范村成效凸现。
弥勒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入到从干净整洁到美丽宜居,从全面推开到整体提升的新阶段,全市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弥阳镇小太平村、东红村、永红村,新哨镇小路体村、西三镇老寨村、朋普镇马堡村、东山镇大雨帮村、松棵村,江边乡平地村等一个个“环境优美、产业兴旺、乡风淳朴、农民富裕”的新村庄次第呈现,一幅幅幸福美丽的乡村新画卷徐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