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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宣讲团到我市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5-04-08来源:李燕作者:弥勒报 浏览字体:[      ]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3月31日至4月1日,州委宣讲团到我市竹园镇及市委党校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报告会。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实职科级领导、市农科局、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等单位干部职工及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聆听了宣讲。

宣讲会上,州委宣讲团成员、州农业局副局长苏雁鸿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并重点围绕“习总书记提出的着力推进红河高原特色农业跨越发展新要求”,用清新朴实、严谨生动的语言,阐释了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重要意义,分析、总结全州及我市农业发展的优势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听完宣讲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结合实际,加强学习,以良好的工作成绩来推动我市经济的发展。市农科局副局长王海军说:“听了州委宣讲团传达贯彻习总书记在云南的讲话精神,我们倍感振奋,深受鼓舞,对弥勒以后如何发展建设高原特色农业坚定了信心,理清了思路,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州、市党委的部署,按照市委政府提出的‘3456’的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对高原特色农业调大规模,调长产业,调高效益。”

那庵村党总支书记兼主任李思莲说:“听了州委宣讲团就习总书记到云南考察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宣讲后,我们要走好发展高原特色农业这条路子,按照习总书记的讲话,各级党委政府的讲话精神,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来,积极地推行农村土地自愿有偿流转,大力促进农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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