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弥勒市少数民族聚居村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一步增强民族工作的针对性与有效性,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从2020年2月3日起弥勒市启动全市“少数民族聚居行政村基本情况”和“少数民族聚居自然村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
截至2020年3月19日,弥勒市2019年少数民族人口占全村总人口30%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村(行政村及其下辖的所有自然村)基本情况的统计上报和录入工作已完成。弥勒市共涉及12个乡镇112个少数民族聚居村(行政村)630个自然村66661户。此次调查内容共涵盖了总人口、总户数、主要少数民族成份和人口、年末贫困情况、享受低保的人数、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数、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等二十余项指标任务。
经统计,弥勒市少数民族聚居村人口总数239469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93801人,占民族村总人口的80.93%,2019年人均纯收入达12088.83元。少数民族聚居村仍然延续了以彝、傣、苗、回、壮5个世居少数民族单独成村为主的格局,少数民族人口大杂居、小聚居的格局依然没有改变。此次调查为省、州提供了少数民族居住地理位置、少数民族文化、人口状况,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为研究扶贫攻坚对策提供准确人口数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