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弥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立足城市管理职能,直面问题与挑战,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举措,全面推进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巩固工作做实、做细、做深。
积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强化文明城市创建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大型电子显示屏、商家LED显示屏,发动600余家商户利用LED显示屏播放文明城市标语360000余次;二是组织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到社区进行文明城市内容宣传,倡导群众从小事做起,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建设,提高居民对建设省级文明城市的认可度与满意度;三是加强对施工建筑工地的宣传引导,建筑工地围挡文明标语涵盖率90%以上,涵盖面积达围挡面积30%。
全面提高市容市貌治理力度。重点加强“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建立巡查机制,不间断对弥勒建成区开展巡查,采取“问题上报+整改落实+及时反馈”的整治模式,对道路街区、绿化环境、公共卫生、公园广场、广告牌位、生活小区、农贸市场等区域进行排查整治,逐一解决城市乱象。联合交警部门发出《禁止乱停乱放非机动车、摩托车的通告》,通过各大网络平台进行推送宣传;开展地毯式排查,组织全体人员对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非机动车、摩托车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整改。截至2月14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64人次,清理违章摆设摊点行为642起,宣传教育摆设摊点行为642人次,清理出店经营和占道摆放灯箱165起,清理街道杂物69处,清理乱停乱放车辆149车次,督促临街商户整改破损门头招牌37起,处理流浪狗4起。
积极劝阻不文明行为。实行专人值守,设置值守点位13处,每天组织执法人员对弥勒大道、冉翁路、上清路、红河水乡、湖泉生态园、玉皇阁等重点路段、公园发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