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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召开2019年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市总河(湖)长会议

发布时间:2019-03-13来源:弥勒电视台 市水务局作者:邵 嵩 耿红艳浏览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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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弥勒市召开2019年河(湖)长领导小组暨市总河(湖)长会议。市委书记、市级总河(湖)长包旭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副总河(湖)长梁凌云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级总督察李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级副总督察马勇,市政协主席、市级副总督察张茹权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毕晓红、张俊忠、马金荣、赵志强、吴跃福、姚治明、孙国辉、刘涛,副市长田红梅、邱云春、熊伟出席会议。市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总河(湖)长;市河(湖)长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州市全会精神,安排部署2019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把河湖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为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奠定坚实生态基础。

会议通报了弥勒市2018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12个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总河(湖)长进行了书面述职。

会上,李健传达了红河州2019年总河长暨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副市长邱云春安排布置全市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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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旭在会上指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工作思路,通过完善组织责任体系,强化河湖监督管控,开展巡河清河行动,一批河湖管理保护治理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水生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向好,河湖库渠保护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包旭指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团结进步美丽新红河的使命担当,更是弥勒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市河(湖)保护治理依然存在农药化肥面源污染,养殖业排泄物污染,薄膜等不易降解物污染,工业废水污染,河道非法采砂,医疗废弃物污染等问题,大家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包旭强调,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河(湖)长制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河(湖)长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汲取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事件、陕西西安秦岭北麓违建别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等反面典型事件教训,以对党中央高度负责、对弥勒高质量率先开放发展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把2019年作为河湖水系刮骨疗伤、治本除根、攻城拔寨的攻坚期,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加快推动河(湖)长制从“见河长、见湖长”向“见行动、见成效”转变,确保2020年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的目标。二要进一步强化保护治理。各乡镇、各部门、各级河(湖)长要聚焦河(湖)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逐项列出任务清单,全面落实“一河(库)一策”,强化规划管控、突出源头治理、加强专项整治、加快生态修复,扎实做好管水治水各项工作,以河(湖)长制促河湖长治。三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要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部门统筹协调,探索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依法管河治水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进一步健全河湖日常巡查监管制度,落实河湖管理、执法、巡查、保洁等相关人员责任,科学布设河湖监测站点,加强对南盘江等流域的水质检测及水力资源监管,及时掌握河湖及水域岸线变化情况;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以“零容忍”“出重拳”的鲜明态度,持续开展侵占河道、沟渠及岸线、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坚决遏制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乱挖、乱围乱堵等“四乱”行为,对于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行为,坚决清理整治,以刚性制度确保水域环境及河道沟道面貌明显改善。四要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全市各级河(湖)长要亲自抓、带头干,聚焦河湖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知责履责尽责,认真落实“一长一事、一长一效”工作要求,坚持守水有责,加强统筹负责,做到协同尽责,严格督查考核,注重宣传引导,保证每年至少定一件事、干一件事、成一件事,实现“有名”转为“有实”,高质量完成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贡献力量。

梁凌云总结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认真领会,抓好本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上来,认真履行好各级河(湖)长职责,推动2019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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