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坚持把民主评议党员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从严治党管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手段,以评议促学习、促提升、促整改、促教育,达到补短板、提素质、强党性、树先锋的目的。
以评议促学习。各基层党支部对照“五讲五有”党员标准,从理想信念、遵规守矩、作风形象和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对党员进行客观评价。党员干部对照评议结果把找差距、找问题作为自我加压、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良好机遇,把学习提高贯穿始终,明确努力方向,达到以评促学的目的。
以评议促提升。评议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业务素质不高、工作标准不高等突出问题。引导各部门对照标准,精准查摆,解决问题,在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创新服务、透明服务、廉洁服务等方面制定严格标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使党员在评议中与群众越评越近、越评越亲。
以评议促整改。组织引导全体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确立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作出公开承诺。采用随机抽查、定期排查等方式,督查促进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学深做实,确保整改措施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倒逼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中更好地解决问题。
以评议促优化。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的评价。评议结果的运用突出正向激励作用,对民主评议出来的优秀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进行表扬,在推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对合格党员给予充分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相关程序予以严肃处置。